⚖️ 物业不管反水?这3条法规你要知道
家里反水、污水倒灌,物业一句 “不归我管” 就想甩锅?
今天不聊理论,直接上法条。
这3条法规,建议所有低楼层业主截图保存。
下次物业再说“不归我管”,你就把这篇文章甩给他。
第一条:《民法典》第942条 —— 物业的“法定职责”
“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,妥善维修、养护、清洁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。”
什么意思?
公共下水管道,属于业主共有部分。物业公司有法定义务定期巡查、疏通、维护,不能等堵了才说“不关我事”。
真实案例:
安徽某小区二楼返水,业主家被淹损失2万。法院判了:物业承担50%责任——因为物业拿不出定期疏通的记录,证明不了自己尽到了义务。
划重点:
公共管道堵塞,物业先推定有过错
物业得自己证明“我定期疏通了”,否则就要赔钱
第二条: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35条 —— 物业的“合同义务”
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提供相应的服务。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导致业主人身、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”
什么意思?
你交的物业费里,就包含了公共设施维护的费用。物业收了钱,就得干事。
真实案例:
南昌某小区业主家反水泡坏家具,物业推卸责任。当地住建局介入后明确:物业对公共主管道负有定期疏通义务,不能甩锅。
划重点:
让物业拿出疏通记录(每月/每季度的巡查单)
拿不出来,就是失职
第三条: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 —— 物业的“过错责任”
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
什么意思?
如果反水是因为物业没尽到维护义务(比如长期不疏通、发现隐患不处理),物业就要赔钱。
真实案例:
山东日照某小区,业主家反复反水,物业每次就来捅两下,根本问题没解决。法院判了:物业承担20%赔偿责任,因为“未能及时彻底解决问题,导致损失扩大”。
划重点:
物业不能“只疏通不根治”
反复反水还不彻底处理,就是过错
合法维权,记住这3步
第一步:证据固定(最关键!)
拍照录像:淹水现场、水位高度、泡坏的家具
保留记录:找物业的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维修师傅的疏通记录
留存实物:疏通掏出来的堵塞物(拍照留存)
第二步:书面发函
给物业发书面函件(微信也行,但要正式),要求:
提供近期管道疏通记录
立即排查公共管道
对损失给出处理方案
为什么要书面:将来打官司,这就是“我找过你,你不理我”的证据
第三步:投诉+诉讼
如果物业推诿:
向社区居委会、街道办事处申请协调
向当地住建部门物业监管科室投诉
以上都不行,直接起诉物业
最后说两句
很多业主不敢维权,觉得“打官司麻烦”“不知道告谁”。
但你看上面的案例——都是普通业主,他们告了,法院判了,该赔的一分没少。
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。
下次物业再说“不归我管”,你就说:
“民法典942条,归你管。要我发给你看吗?”
互动时间
你家反水,物业管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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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管了,及时处理了
2. 管了,但拖了很久
3.没管,说“不归我管”
4. 没管,还让我自己掏钱修
顺便报个城市
我看看哪个地方的物业最“摆烂”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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